树立适应现代社会的“新孝道”观

日期:2017-12-24 08:44:53 作者:了凡同修网 浏览: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

   (二)、营造文明礼貌、感情和谐的家庭内部伦理道德氛围


  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家庭又是由若干家庭成员所组成的。如果每个家庭都能是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,整个社会的安定祥和就有了一个稳定的基础。当今中国大多是核心家庭。这种家庭人伦关系主要有夫妻、父母与子女、兄弟姐妹这样三种关系。要在这样的三种关系中创造和睦的家庭氛围,同时又体现个体的独立价值,每个家庭成员之间必须讲“亲亲”之情。具体地说夫妻之间要“互敬”,平等相待,相敬如宾。夫妻是志同道合的同志,又是亲密无间的生活伴倡,在家庭的地位、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。父母与子女之间应做到“慈孝”。慈,是指父母对子女的仁慈、厚爱的情感与态度。不但要求父母以无私的爱心养育儿女,而且要求父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教导儿女成为一个善良的人,一个有益于人民、有益于社会、有益于国家的人。这里的所谓孝,首先是在精神上要求子女对父母应由衷的尊敬和爱戴,使父母能得到情感上的慰藉。其次,在物质上应尽力使父母衣食不愁,当父母年老体弱或丧失劳动、生活能力时,儿女更应尽孝敬之心,体贴、敬重他们,以实际行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。兄弟姐妹之间应当“友爱”。兄弟姐妹亲如手足,在家庭生活中,彼此不但地位、人格平等在权利与义务方面也是平等的,因此应相互爱护,共同进步。只有做到“互敬”、“慈孝”、“友爱”,才能建设一个民主、和睦、亲善的家庭。

 
    良好的家庭道德氛围对当代人新孝道观的确立是至关重要的。它包括家庭和谐的人际关系、道德规范和精神风貌。子女们从小生活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中,得到父母的体贴,全家人团结友爱,那么,在他们的个性形成过程就极易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,具有爱心和同情的,同他人友善相处。这自然对孝道观的形成也是有益的。很难想象一个从小缺少父母关爱、缺少家庭温暖的儿童,长大后能孝敬父母、尊敬老人。因此,良好的教养方式,良好的父母关系和和谐的家庭氛围对“新孝道”观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意义。

 
    (三)、提倡文明节约的丧祭文化,树立“厚生薄死”观念


    传统社会中,“送老”作为孝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被发挥到极至。老人死后大操大办,甚至生前很早就花钱为百年之后作准备,大讲排场,铺张浪费,花费大笔金钱部分家庭为了面子甚至举债操办。这些现象的存在,无疑削弱了老人生时物质水平的供养。与其在老人死后举行隆重仪式,不如趁老人活着的时候从物质上、精神上让老人过得安逸与满足。但“薄死”观念的存在并不等于“厚生”应运而生。因此还有必要通过强化人们对老年人“厚生”,即养老、敬老行为,使老人在生时从物质与精神上得到更多的关注,晚年生活更加安逸。因此,提倡文明节约的丧祭文化,树立“厚生薄死”的观念,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,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也是“新孝道”观重要内容。

 
    (四)、不断自我完善的新型的老年价值观
 

    从老年人自身的角度看,在传统孝文化中,老年人“老则贵”的观念,是由其在家庭和社会中地位所决定的,而子女也往往表现出“唯老是从”的观念,从而使老年人坦然地接受子女和家庭的奉养和照料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传统的孝文化受到冲击是必然的,因此,老年人自身也应该从被动、消极地接受养老转向努力寻求主动积极的自我养老,培养自信、自立和自强的生活方式。“老则贵”的观念让位于“个性发展”,“唯老是从”转变为“平等对话”,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农村现状的。因而,要树立“新孝道”观,无论家庭成员、老人自身还是整个社会都应当转变观念,消除对老年人社会偏见;尤其是老年人自身要形成健康、积极的新型老年价值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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