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源于饮食的祭礼,是中国先民顺应自然生活的文化创造。中国先民是按照人要吃饭穿衣的观念来构想诸神灵界的生活,以为祭祀就是让神吃喝,神吃好以后才能保佑大家平安。所以,“礼”与解为甜酒的“醴”字,音相同,意义也有相通之处,亦非巧合。人们通过饮食来祭祀神,表现了中国先民重视现实和生命的原初心理。杨宽先生对此也有相同的看法,他认为:“礼的‘始诸饮食’,不外乎三个方面,一是把鬼神看作活人一样,给以饮食,在给以饮食时,讲究尊敬的方式,这就产生了祭礼。《礼运》篇所谓‘其燔黍捭豚,污尊而抔饮,蒉桴而土鼓,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。’一是在聚餐和宴会中讲究对长老和宾客尊敬的方式,乡饮酒礼即由此产生。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说:‘古者燔黍食稗而烨豚以相飨,其后乡人饮酒,老者重豆,少者立食,一酱一肉,旅饮而已’。‘乡人饮酒’之礼,确是从原始氏族制社会中人们的‘相飨’发展形成的。”[11]
除以上几种主要观点外,还有“礼以义起”、“礼生于理,起于俗”、“礼源于人性”等多种说法,这些说法也符合礼制史的部分实际,因而也都能自成一说。这也说明礼的起源不是单一的,但礼的起源较直接的原因,我们认为主要还是在于人们的饮食祭祀活动之中。
二、礼的进化
礼的发展,经过了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。张舜徽先生曾经说过:“大抵一种礼俗的形成,最初总是简单朴素,发之自然,毫无修饰。经过人们有意识地加工以后,才成为矫情虚伪的具文,离开原意很远。”[12]这一论断是非常正确的。
原始的礼,十分简单,它是以风俗为根基的行为规范。这种礼的表现形式就是用食物来祭祀鬼神,所以,这时的礼主要用于人与鬼神的关系上。如《礼记·表记》中说:“殷人尊神,率民以事神,先鬼而后礼。”这就把握住了殷商之时礼的特点,这时的礼尚未形成社会人事关系上的各种制度,也没有成为人们自觉约束自己行为的道德规范。周人代殷后,比较重视人事,他们把礼的作用从祭祀的仪式上加以引申,扩大为治理国家的制度和与此相适应的道德规范,所以,《礼记·表记》又说:“周人尊礼尚施,事鬼敬神而远之。”正如冯天瑜先生《中华元典精神》所云:“如果说,殷制是一种尊神敬神之制,那么周制则是虚置鬼神而注重人间等级秩序的礼制,它通过繁复的仪法和固定的样式,定名分、成制度,规定人们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所必须恪守的准则。”
把礼作为治国的依据和手段这样一种统治思想,是随着西周宗法制度的系统化而出现的。因为宗法制的实质,就是规定贵族内部的亲疏关系,并以此区分等级名分,进而确保整个宗族的统治地位。
商代王位传授是兄终弟及,而到了西周,则改为嫡长子继承制。天子由嫡长子继承,是天下的大宗;某余诸弟为诸侯,对天子而言为小宗。诸侯亦由嫡长子继承,对被封为卿大夫的诸弟而言是大宗;卿大夫便是小宗。卿大夫也由嫡长子继承,对被封为士的诸弟而言是大宗;士便是小宗。士的嫡长子仍为士,其余诸弟为平民。这就确立了各级储君无可争辩的地位,形成了一个以周天子为天下共主的庞大宗族血缘体系,大大小小的宗主掌握着各级政权,维护着宗教内部的尊卑等级,这就为周礼的产生提供了牢靠的基础。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,商代尊神的礼便发展为礼治与宗法相结合的周礼。
周礼是依照亲疏、贵贱、长幼的标准来确定每一等级不同的礼仪的。周礼的内容非常庞杂,上至国家的立法行政、各级贵族的权利义务,下至衣食住行、婚嫁丧葬、送往迎来,几乎无所不包,正如《礼记·曲礼上》所说:“道德仁义,非礼不成;教训正俗,非礼不备;分争辨讼,非礼不决;君臣、上下、父子、兄弟,非礼不定;宦学事师,非礼不亲;班朝治军,莅官行法,非礼威严不行;祷祠、祭祀、供给鬼神,非礼不诚不庄。”由此看来,周礼不仅可以完成道德,齐备教化,决断争讼,而且还可以确定君臣、父子关系,侍奉老师,治理军队等,其效用是十分广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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