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造命运三十八:恶可致凶(业报差别经)

日期:2017-12-26 10:02:44 作者:了凡同修网 浏览: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

    业报差别经上也叙述了众生的十恶业能产生如下的凶报:

    1、杀生—能使大地碱卤,药草无力。

    2、偷盗—能感现霜雹、蝗虫等现象,使世界闹饥荒。

    3、邪淫—能感现恶风大雨,以及各种尘埃。

    4、妄语—能使许多事物变得臭秽。

    5、两舌—能使大地感现高低不平。

    6、恶口—能造成瓦石沙砾,粗糙难看的东西。

    7、绮语—使草木稠密,枝条长棘。

    8、贪爱—使农作物的果实又细又小。

    9、憎恨—能使一切树木的果实又苦又涩。

    10、愚痴或邪见—使一切农作物不会开花结果,收获量很微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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